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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财务处配合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来源:财务处 2024-03-21


连日来,委财务处按照有关工作要求,认真配合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国家现场复核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将对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采取地方自评与国家复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辽宁省被选为现场抽查复核省份,我市康平县被选为抽选单位。为做好迎检工作,3月5日、6日、14日三天,委财务处和基层处、市财政局有关人员,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处先后对沈河区山东庙街道、万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铁西区高花镇、彰驿卫生院,康平县张强镇中心卫生院及所属村卫生室等单位进行了初查,针对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3月20日,来自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对康平县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抽查复核。(撰稿:张超 审核:谢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