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沈阳市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
自2019年12月31日24时起,沈阳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了医用耗材加成。
据了解,沈阳市卫健委迅速落实最新出台的《沈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沈阳市三级医疗机构24家、二级医疗机构33家、一级医疗机构205家已于2019年12月31日24时起,准时启动,目前,运行平稳。全面取消了医用耗材加成,并同步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此次改革,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实行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同步调整经血管介入诊疗、手术治疗以及其他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综合医疗服务类等项目价格。取消现行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政府指导价按基准价格与浮动幅度管理的形式,实行一、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分级定价和医疗服务价格最高限价管理。通过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有利促进医用耗材合理使用,降低患者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