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建立沈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我市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沈阳行动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制架构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市委宣传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房产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市计生协会、沈阳日报集团、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铁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二、工作职责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我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计划,协调推动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和各地区落实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推进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健康城镇,实施健康沈阳行动,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督促、检查各地区各有关单位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运行机制
(一)市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承办协调机制各项计划、决议、决定等事项的督办,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起草文件,承办会议。协调机制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协调机制成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协调机制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备。
(二)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三)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会议、专题会议或联络员会议。
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召集人主持,协调机制全体成员参加。
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总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召集人主持,协调机制的相关单位成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与会议主题紧密相关的其他单位负责同志及专家列席。
联络员会议:各相关单位指派1名联络员,负责与市协调机制办公室联络工作。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总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召集人、协调机制办公室主任主持。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爱国卫生工作部署,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要自觉接受协调机制领导,积极研究本部门、本行业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沈阳行动工作,按时参加协调机制会议,认真落实议定事项,加强督导,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三)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进我市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沈阳行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附件:沈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沈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机制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沈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机制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履行职责,分别做好以下工作。
市委宣传部: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中华民族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工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通过多种途径做好爱国卫生和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市委社会工作部:指导社区(村)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动员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与基层治理体系相融合。
市发展改革委: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按规定程序安排用于爱国卫生事业发展的投资。
市教育局:健全健康教育体系,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改善学校教学和住宿卫生条件,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提高学生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健康学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控烟教育和干预。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的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
市公安局:积极参与支持爱国卫生工作,加强道路安全和交通秩序管理,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治理,配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重大疫情防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市民政局:支持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参与爱国卫生工作政策,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的爱国卫生工作,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工作。
市财政局:按照规定为爱国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必需的经费支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制定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
市自然资源局:在编制、修订城镇体系规划等工作中,体现卫生、环保和健康等方面要求。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
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治理监督管理,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指导和协调解决跨地域、跨部门以及跨领域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开展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开展环境健康风险监测评估和管理。
市房产局:指导开展居民区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配合做好居民区健康教育宣传栏板设置,提高居民区环境卫生水平。
市城乡建设局:指导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工作,开展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治理、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做好道路海运和城市客运领域交通运输工具及客运场站的卫生、消毒和环境整治,落实控烟和有害生物防制相关规定,积极运用交通运输工具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工作。
市水务局:组织实施河长制,加大河库垃圾清理整治力度。加强水资源保护,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利行业供水和城镇供水工作。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指导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配合卫生健康部门预防控制涉水性地方病、寄生虫病发生和传播。
市农业农村局: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做好农村户厕粪污、养殖业废弃物及其他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与服务。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推进农兽药残留综合治理。配合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
市商务局:在拟订全市商贸流通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等工作中,体现卫生健康等方面的要求。指导各类商贸场所的环境卫生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做好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沿线等旅游活动场所的旅游厕所建设和管理。指导A级景区、文化娱乐场所做好控烟、环境卫生整治等爱国卫生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拟定爱国卫生有关政策、法规,制定爱国卫生有关工作规范。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牵头落实健康沈阳战略,实施健康沈阳行动。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健康知识,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健康活动。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的健康工作指导。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及健康教育,普及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指导和培训,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服务体系。协助市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蔓延。
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做好爱国卫生相关工作。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引导从业主体强化诚信自律、亮证经营、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落实餐饮服务场所控烟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指导全市监管部门加强对爱国卫生运动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市体育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广普及广播体操,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鼓励开展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推动健身步道、体育公园建设,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
市医保局:全面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做好经办服务,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环卫工作,加强主次干道、街巷路面、道路照明、景观照明及公共厕所等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等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推进垃圾分类,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推进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等建设。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提升市容环境品质和市容市貌整体水平。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公区的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和协调指导,制定集中办公区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和标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组织检查和监督做好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防病防疫、环境整治、健康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机关活动,实施健康机关、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活动;指导监督集中办公区内的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改善办公和生活环境,引导干部职工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行为方式,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健康水平,保障市直机关高效有序运转。
市烟草专卖局:监督检查烟草(含电子烟)专卖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执行情况,制订实施烟草专卖管理监督制度;打击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等违法行为。
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动员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学生、妇女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遵守各项国家法律和卫生法规,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保健能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协助开展青少年、妇女、职业群体等重点人群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提高妇女和青少年健康体质,保障妇女和青少年身心健康。推进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健康机关等健康细胞建设。
市红十字会:协同推进健康沈阳建设,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市计生协会:组织动员全市家庭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各项爱国卫生活动。加强家庭健康指导服务,普及健康知识,推进健康家庭、无烟家庭建设,提高人口健康素质。
沈阳日报集团:准确及时做好爱国卫生工作权威信息发布和解读阐释,全面反映我市爱国卫生工作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深入基层一线采访,挖掘正面典型。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把好媒体健康栏目关,加强新媒体传播,提高报道影响力。协助政府宣传、督促卫生健康法规实施。
沈阳地铁集团、中铁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做好地铁、火车站、机场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和控烟管理工作,加强候车(机)室内外及乘载工具的卫生管理。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积极创建卫生窗口单位。铁路部门协助做好铁路沿线的清洁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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