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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沈卫发〔2024〕1号
来源:规划信息处 2024-02-01

沈卫发〔2024〕1号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市直管民营医疗机构:

为深刻吸取近日国内几起火灾亡人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沈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21

沈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市卫生健康系统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高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全面精准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沈阳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沈安委发〔20241)相关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李强总理批示意见以及省、市部署要求,深刻汲取教训以精神病院、民营医院、妇儿医院、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为重点,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突出做好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重点区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整改隐患,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全系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压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通过风险辨控、隐患排查、问题整改、督导检查、考核评估,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具体实现“六个不发生”。

1.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火情;

3.不发生有影响的燃气泄漏闪爆等公共安全事故;

4.不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及衍生事故;

5.不发生涉险事故和有重大影响的事故;

6.不发生安全防范重大负面舆情。

组织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组长由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梁宏军担任,副组长由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郁、李涛、吴泽明担任,成员由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委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及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担任。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处,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处负责人曲岳旭兼任,具体负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调度推动和督导考核。各地区卫生健康局、委属各单位要按照市专班模式建立工作专班,负责推动实施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并将专班机构和联络员报市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处备案。

三、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覆盖全市卫生健康行业所有单位,重点关注精神病院、民营医院、妇儿医院、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等场所,围绕以下十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治: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排查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时双人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医疗救助群体的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室内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二)建筑防火安全情况。查所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情况,是否违规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堵塞消防车通道;是否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或作为区域内分隔。

(三)高风险重点关键区域情况。排查各机构办公区、门急诊、住院部、手术室、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室、新生儿病房、放射科、药房、食堂餐厅、危险化学品库、试验室、病案室、中控室、配电室、站、高压氧舱、锅炉房、被服仓库、停车棚、电梯、消防通道、地下空间、施工现场等高风险重点区域是否落实严格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情况

(四)安全疏散通道情况。排查各机构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等公共区域是否违规设立病床;是否存在占用、堵塞、闭锁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五)建筑消防设施情况。排查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标识是否设置并醒目;消防安全标志及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水灭火设施。

(六)用火用电安全情况。排查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老化;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电器、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等问题。

(七)燃气安全情况。排查各机构规范用气及燃气容器、燃气具使用情况,重点针对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方面问题进行检查,严查燃气使用环节非法违法行为。

(八)特种设备安全情况。重点排查特种设备登记注册、报废停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期自检、定期校验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持证、特种设备档案建立情况,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教育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九)危险化学品安全情况。重点排查病理科、检验科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试剂,医用压缩或液化气体,环境及表面消杀、器械灭菌、消毒、环境清洁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维修、维护、污水处理等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物品,涉及危险化学品燃料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销毁,环境、设施、个人保护、应急处置和安全管理措施

(十)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排查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卫生健康机构,是否建立不少于6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的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掌握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落实24时轮流值班。

四、工作措施

此次专项行动不分阶段,结合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公共安全领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要求,按照“辨、查、改、督、考”,一体推进、一体实施。

(一)强化风险辨识

1.23前,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季节特点,对当前及春节期间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风险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研判,明确各项风险的表现形式、类型、分布、具体内容,逐项明确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形成风险管控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各地区、各单位要将风险管控清单报市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处)汇总后,统一报市安委办。

2.225日前,对全国两会城市运行安全风险再次进行专题研判。

3.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提级加密每日研判,日报告,动态调整风险管控措施。

(二)强化隐患排查

1.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风险研判结果,对重点管控单位和区域开展全覆盖检查。

2.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大宣传,全程嵌入明察暗访、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硬措施,切实把重大风险、重大隐患找准查清、挖深挖透,确保管控到位、动态清零。

3.21日,各地区、各单位要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对安全隐患问题开展起底式再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措施、责任“四个清单”;一般隐患即时整改,重大隐患27日前整改清零,逾期未完成整改且无法保证安全的机构要依法停业。

4.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要实施清单化管理,每日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同时,开展“回头看”,逐项复核由包保责任人签字背书后,分级报送专班办公室留存备查。

(三)强化问题整改

1.即日起,各地区、各单位对发现隐患建立五级实名制包保,机构负责人、所在乡镇街道监管责任人、所在区属卫生健康部门分管领导、所在地区政府分管领导、市直部门督改领导,明确包保措施和整改时限,五落实,闭环管理。

2.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将隐患整治情况逐级上报,全环节、全链条跟踪督办,直至整改销号。整改过程中要安排专人盯守,确保整改过程安全。

3.排查出的隐患由市、区两级分别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对机构提报的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复核,出具整改意见书,层层签字背书,压实隐患整改责任、重大隐患整改要有专家复核意见。

4.强化隐患查改交办督导,明确隐患排查、登记、交办、整改、督办、销号等各环节工作标准、责任人和工作时限,各环节都要留痕,有关责任人要签字确认,确保隐患整改高质高效完成。

(四)强化督导督查

1.市、区两级卫生健康部门领导干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督导检查,重点时段加密频次。市卫生健康委由委领导带队,委机关各处室全部参与,深入所包保的各地区及委属各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各地区卫生健康局对本地区的所有本行业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2.各地区卫生健康局将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于每周五16时前报市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处,检查情况要有问题清单、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3.市卫生健康委成立3个综合督查组对各地区进行不打招呼式的督导检查,春节前和全国两会期间实施督导检查不少于3次。

(五)强化评估考核

1.各地区、各单位要聘请专业人员、行业专家或第三方服务机构,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实施专业评估,确保整改达标、隐患彻底消除,将整改评估结果纳入隐患整改清单,并适时进行复查,确保隐患不反弹。

2.各地区要加强对隐患整改的全过程监管,各单位隐患整改完成并经过评估之后要及时提报,委工作专班每日更新隐患整改清单,提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3.各地区、各单位在督查过程中及时发现、收集和梳理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做法和有效经验,及时转交统计委工作专班,成效突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全市推广,有效发挥优质机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全系统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质增效。

4.市卫生健康委工作专班将对各地区、各单位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全过程动态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分值。对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隐患的严格按照重大隐患产生和查改两个追责办法倒查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及时奖励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并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适当加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春节临近,随着我市“冬日雪暖阳”文体旅活动的全线拉动,群众出行出游意愿更加强烈,人流客流车流迎来高峰,求医购药群众必然增加,各医疗卫生机构人流必然密集,用电用气用火用梯风险持续加大,加之灾害天气多发易发,各类安全风险明显增多增大,安全须臾不可放松。各地区、各单位要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时刻保持高度警醒警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厌战情绪,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责任,硬化实化拉网式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彻底清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单位对照《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结合各自辖区和本单位实际,精心制定本地区、本单位专项行动子方案,进一步细化排查整治具体内容、标准、要求,周密安排部署,强化宣传发动,特别是各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推动,带队开展暗查暗访,组织督导和执法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同时,要将行动内容要求传达至每个单位、每个科室、每名职工,督促指导各单位对照行动方案内容要求,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要求”,确保整改实效。

(三)抓实行动举措各地区、各单位要盯紧盯牢各重点时段安保目标任务,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各类隐患,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复查验收“四个清单”,严格落实排查整改签字背书制度,确保责任层层穿透、不留死角盲区。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动态清零;对一时难以彻底整改的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审查核准,逐项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措施时限要求,专人专责盯防值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本机构实际,制定印发“消防安全告知单”,明确消防常识,各楼层疏散逃生通道自救办法等安全知识,发至各机构每名职工、患者及陪护等所有在院人员,确保人人消防知识应知应会。

(四)加强工作调度地区、各单位23前将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风险专题研判情况报送委工作专班。委工作专班有关地区和单位好经验、好做法工作成果等情况予以通报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各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行业内各机构和社会各界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沈阳市卫生健康委领导带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


附件: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领导带队

            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

委领导

机关处室

包保督查委属单位

包保督查地区

梁宏军

办公室

委机关

沈河区

市精神卫生中心

规划信息处

市安宁医院

  

行政审批处

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

浑南区

科教处

肛肠医院

机关党委办公室

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大东区

机关纪委

市红十字会医院

财务处

市第五人民医院

康平县

审计处

市第人民医院

  

宣传处

第一人民医院

和平区

人事处

市第人民医院

医患关系调解处

市妇婴医院

于洪区

体改处

市骨科医院

妇幼处

市妇幼保健院

新民市

医养结合处

市儿童医院

市爱卫办

市口腔医院

吴泽明

疾控处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铁西区

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卫生应急处

市第九人民医院

综合监督处

市第六人民医院

辽中区

药政处

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基层卫生处

沈阳中心血站

苏家屯区

食品处

市胸科医院

李爱民

中医处

医院

法库县

中一东北国际医院

医政处

沈阳京沈医院

职业健康处

沈阳雍森医院

沈北新区

政策法规处

沈阳爱尔眼视光医院

人口处

沈阳何氏眼科医院

皇姑区

保健处

沈阳急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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