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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卫生应急自救互救知识技能普及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
〔2018〕24号
来源:应急处 2018-06-14

沈卫计联发〔2018〕2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应急办、省教育厅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全民卫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卫发〔2017〕62号)精神,市卫生计生委建立我市全面卫生应急自救互救知识技能普及工作长效机制,请遵照执行。

 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沈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沈阳市教育局              沈阳市公安局

 沈阳市民政局              沈阳市交通局

 沈阳市安监局            沈阳市红十字会

                       2018年6月12日

沈阳市全民卫生应急自救互救知识技能普及长效工作机制

为提高公众卫生应急素养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能力,加强卫生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的普及,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专业机构和社会群团在卫生应急自救互救知识技能普及中的作用,有力推动全民卫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建设工程的有效落实,建立本机制。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健康沈阳”建设目标,以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为核心,以“普及卫生应急知识、传播急救技能、共享健康和谐”为主题,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根本目的,坚持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属地为主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专业机构和社会群团组织作用,通过有效载体和方式途径,深入推动全民卫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建设工程实施。力争到2020年,全市公众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普及率达20%,急救技能培训率达5%,全民卫生安全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预防避险意识和卫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参与机制部门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成员单位:市政府应急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红十字会。

三、工作机制内容

(一)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全民卫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建设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副秘书长为召集人,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多部门或相关部门参加的会议,相互学习借鉴经验,研究新方法,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协调组织相关活动的开展,通报有关活动情况,督导具体工作落实。

(二)技能培训制度

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内部人员卫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的培训。结合形势任务、重大活动、重要时期、重要时节, 以结对子、抓共建等形式,联合卫生计生部门、红十字会开展以医护人员、警察、教师、公交车司机、特殊场所安保人员、服务行业、养老服务、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等为对象的救护员队伍培训。同时要加强应急救护师资力量建设,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建立本部门的卫生应急救护师资力量,并定期对该师资力量进行系统培训。

(三)应急演练制度

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探索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军地间专业应急演练的新模式,尽可能地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行业性演练和军地联合综合性演练,有效提升地区间、部门间、军地间专业卫生应急队伍及卫生应急社会志愿者队伍的协同配合和实战能力。同时,红十字会要依托社会志愿人员,加强卫生应急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强化培训与演练,不断提高社会志愿者队伍卫生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与各级专业卫生应急队伍形成合力。

(四)宣传推广制度

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对接和沟通,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传统和新兴媒体优势,通过公益广告、微电影、专题片、宣传专栏、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利用健康教育场馆、文化站、文化广场、活动室、公交车等场馆设施,通过卫生大讲堂、专家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全民卫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建设工程的目的意义和相关举措,普及卫生应急自救互救理念和知识技能,提高卫生应急自救互救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五)检查评估制度

各部门要加强对卫生应急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知识宣传、应急演练等活动的协调组织和总结评估,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及时评估活动效果并撰写活动总结。

(六)工作通报制度

市卫生计生委要及时收集整理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定期将好的经验做法通报至各部门。各部门每年要对本部门年度卫生应急自救互救活动能力建设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形成专题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全民卫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建设工程,是“十三五”时期我市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从重要民生工程和公益事业的高度,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和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战线任务,扎实推进全民卫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建设工程的实施。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统筹部署安排,明确主体责任,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拟定时间节点,建立任务台账,开展目标责任分解,力争完成年内卫生应急普及覆盖率不低于本行业从业人口数的5%和应急救护培训率不低于本行业从业人口数的1.25%的目标,确保“十三五”期间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创新工作手段。要坚持把全民卫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建设工程与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与部门重点工作同步推进。通过制度创新,优化服务模式,紧紧围绕营造“全民参与、培育意识、全面构建”的目标,不断丰富卫生应急工作内涵,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深入推动全民卫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建设工程开展。

(四)完善基础设施。一是建立完善卫生应急培训基地。各部门要采取分级建设、属地管理、部门共建的原则,依托大中小学校、企业等社会资源,积极探索公众卫生应急教育培训基地、卫生应急示范企业、卫生应急示范学校、卫生应急体验场馆建设。二是扩大卫生急救设备和药品的投放范围。在机关,学校、酒店、商场、运动场(馆)、旅游景点等人流密集区域和公共场所,针对心脏猝死等高危疾病,扩大和增加卫生急救设备及急救药品的投放范围与种类数量。三是推进卫生应急救助站点建设。在旅游景点、公共场所和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试点推进卫生应急救助服务站点和网格建设,配置专兼职卫生应急救护力量,合理配备卫生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等,充分发挥卫生应急救助站点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优势作用。

(五)加大保障投入。开展全民卫生应急自救能力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坚实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部门要加大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相关的卫生应急工作人、财、物的基本投入,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赠、志愿者服务等形式,强化全民卫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建设工程各方面保障,为推进“健康沈阳”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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