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
市五院入选国家高级认知障碍诊疗中心(建设)
时间:2023年11月10日 来源:营商办
[字体: ] 打印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痴呆已成为仅次于心血管病、癌症、脑卒中之后威胁老人健康的“四大杀手”之一。近期,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认知障碍中心成功入选“国家高级认知障碍诊疗中心(建设)”。

认知障碍中心涵盖了神经内科、康复医学科、影像科、检验科、分子生物实验室、核医学科等多学科精英团队,并设有痴呆门诊、认知障碍病房、神经心理评估室和认知康复室等;可进行血液、体液生物标记物检查,神经心理学评估,结构影像学(MRI)及分子和代谢影像学(SPECT、PET)检查,痴呆基因检测等;可提供认知障碍的早期筛查和高危人群的预防指导,为痴呆和认知障碍患者提供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的全流程、全周期治疗管理。同时,团队成员将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指导认知障碍筛查工作,深入养老院和社区义诊,利用多媒体有针对性地扩大健康科普宣传。

市五院认知障碍中心入选“国家高级认知障碍诊疗中心(建设)”,标志着医院的“痴呆和认知障碍”亚专科建设工作取得跨越式提升。医院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在诊疗管理、科学研究、数据分析、科普宣传等方面融合发展,加快中心建设,提高诊疗能力,满足百姓就诊需求。


主办单位: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网站标识码:2101000009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2 联系电话:024-81054073 邮编:110003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465号 辽ICP备18010395号-1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