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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城35所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资质
时间:2020年06月22日 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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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记者从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获悉,辽宁发布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最新名单,截至6月20日18时,辽宁有121家医疗机构可以进行核酸检测,比上一次公布时增加12所。其中,沈阳增加4所,分别为: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辽宁中置盛京老年病医院有限公司、沈阳兴齐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沈阳雍森医院。
  目前,沈城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已经达到35所,分别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辽宁省妇幼保健院、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沈阳市妇幼保健院、沈阳市儿童医院、沈阳市第二中医医院、中一东北国际医院、辽宁中置盛京老年病医院有限公司、沈阳兴齐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沈阳雍森医院、新民市人民医院、法库县中心医院、沈阳市辽中区人民医院、康平县人民医院、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心医院、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心医院、沈阳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沈阳艾迪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沈阳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沈阳达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沈阳大家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沈阳凯普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沈阳康为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沈阳赛瑞鑫特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沈阳麦克奥迪病理诊断中心、沈阳和合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沈阳寰基医学检验实验室。(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尚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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