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院纪检监察部门对疫情防控物资进行监督检查
疫情防控期间,市七院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从1月21日起对医院疫情防控物资的库存、采购、请领及发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在医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下,成立了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专责落实物资采购保障等工作。医院以合法合规并以在辽宁省招标采购平台入围商品为筹集原则,最低价采购储备了外科口罩、医用口罩等10余种防护物资。
按照国卫办98号文件,医院建立《防控物质医院应急物资储备及发放管理办法》并认真落实,医院以满足临床需求为原则,合理发放防控物资,充分利用各种疫情防控物资, 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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