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就要跟进哪里。
自新型肺炎疫情发生,市六院被确定为定点收治医院以来,院纪委坚持把监督挺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充分发挥监督保障的职能作用,结合疫情和上级要求,多措并举,做好监督工作:
1、认真落实市卫健委党组《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的通知》和市纪委《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力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文件精神。
一是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及市纪委、市卫健委党组文件精神;
二是制定下发院党委《转发<市卫健委党组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的通知>的通知》和院纪委《转发<市纪委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力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等两个文件,要求各党支部、科室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
三是通过院办公群、六院廉政之家等微信群转发了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的典型问题的通报。通过学习廉政沈阳《微信擅发调查报告!沈阳一区疾控中心免疫科负责人被问责》、《疫情防控工作不力,新民市一村支书被免职》等上级典型问题通报,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履职,增强责任心,防止在疫情防治中出现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的发生。
2、立足纪委监督责任,主动履职。强化对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和市卫健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院纪委制定了《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督查工作方案》,从执行上级疫情防控各项指令部署情况;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捐赠的防护物资、资金管理情况;保密纪律执行情况;人员招聘工作情况等五个方面开展监督;
二是院纪委结合实际情况,重点对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捐赠的防护物资、资金管理情况;人员招聘工作情况等三方面进行监督。
3、按照院纪委制定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督查工作方案》要求,院纪委立即实施监督工作。
一是从2月2日起,安排纪检干部对我院接受社会捐赠的防护物资、资金的接收入库、保管存放、出库使用情况展开了督导检查;
二是从2月4日起,安排纪检干部对我院人员招聘工作情况实施全方位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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