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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00030E00120110002 沈阳市卫生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办公室 2016-12-27
索 引 号:210100030E00120110002信息分类:卫生,报告,公民
发布机构:市卫生局生成日期/有效期:2009-12-01/2009-12-01 至
发文字号: 关 键 词: 
信息语种:汉语信息格式:TXT
内容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行以来,市卫生局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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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卫生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行以来,市卫生局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工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局共发布各类信息1019条。其中:局机关发布信息679条,占全局发布信息总量的66.6%;局所属各单位发布信息340条,占全局发布信息总量的33.4%。
     市卫生局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共发布本部门信息247条。其中:机构信息栏目发布信息23条,占总数的9.3%;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69条,占总数的27.9%;审批事项栏目发布信息24条,占总数的9.7%;人事信息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0.8%;规划计划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0.8%;统计信息栏目发布信息7条,占总数的28.3%;财务公开栏目发布信息5条,占总数的2%;应急管理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0.8%;政务动态栏目发布信息104条,占总数的42.1%;工作总结栏目发布信息9条,占总数的36.4%;
     我局除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发布信息外,在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185条(扣除与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上相同的信息数量)。其中:相关文件栏目发布信息43条,占总数的23.2%;卫生动态栏目发布信息31条,占总数的16.8%;公告栏目发布信息33条,占总数的17.8%;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67条,占总数的36.2%;卫生科教栏目发布信息14条,占总数的7.6%;目前,2000年以来的卫生行政法规和以市卫生局名义印发的现行文件,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和沈阳卫生信息网上实现“一站式”查询。
     另外,与局门户网站联接的区县(市)卫生局和局属各单位的网站上共发布信息340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08年,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3条,网上受理10条(咨询),在机关当面受理2条。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职业病鉴定、职业医师 考试成绩等方面问题。其中,已经主动公开的13条,占总数的100%。
答复申请通过当面、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均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没有超时现象。目前,没有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3.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08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具体情况和处理过程是,原冶炼厂职工曹树森于2008年6月2日向市卫生局申请公开2000-2002年度沈阳市职业病院职业病检查诊断报表。经我局认真查寻,无相关信息,并于当日向申请人下达了告知书。8月14日,申请人不服认为我局没有公开相关信息,有行政不作为的行为,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10月28日,市政府做出了沈政复字〔2008〕178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认为我局已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三)项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市卫生局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为基础,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局内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确定局办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条例》,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年初,在局长办公会上研究部署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2008年工作计划 《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起草了《沈阳市卫生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试行)》和《沈阳市卫生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并在局办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同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具体工作流程,采取网上或书面方式,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3.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根据《条例》的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手册》的要求,我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于2008年5月1日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发布,并于2008年5月1日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4.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和沈阳卫生信息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公开),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和沈阳卫生信息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利改进工作,目前共收到意见34条(咨询)。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和沈阳卫生信息网站上设立邮箱受理公开申请。
     二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我局制定了《沈阳市卫生局新闻发布制度》,并指定副局长都英杰、陈刚为我局新闻发言人。2008年,我局未召开新闻发布会。
     三是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我局按照《条例》要求,为方便群众查阅医疗卫生政策信息,在局机关档案室内,设立了政府信息查询室,添置查阅、复印等必要设备,从周一至周五的8:30~16:30,向公众提供1981年以来市卫生局现行有效文件、政府规章及各类卫生信息。
     四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年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依托沈阳卫生信息网,于2008年5月,将现有的政务公开版块改版升级为沈阳市卫生局信息公开网,按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要求,开设了机构设置、政策法规等12个栏目内容,并与沈阳市政务公开网站建立了访问链接,主动公开信息。在网站首页开设了局长信箱和举报投诉信箱,接受百姓对卫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受理百姓的投诉举报和政策咨询,群众投诉、咨询件办理率100%。同时,通过设立大屏幕宣传栏、触摸屏、公示板等形式和载体,向群众宣传《条例》、公开政府信息。
   5.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一是全局开展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活动。局机关领导班子带头认真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以集中或以党小组为单位对机关干部进行了全员培训,使大家都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意义,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流程,改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是做好系列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的通知》。局属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统一时间在单位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条幅、通过电子屏滚动各种宣传口号,在门诊大厅等人群密集场所设立&ldquo;院务公开或办事公开咨询服务席&rdquo;,为市民提供咨询。同时,各医院还及时更新、完善门诊公示板内容,主动公开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药品的零售价格,医院技术特色和专家姓名、职称、专业等信息,增加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在5月份的活动期间,局属各单位累计发放宣传单6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近1000人次,网上咨询54条,接听群众来电咨询761次,全部给予满意答复,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2008年5月1日《条例》施行以来,我们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完善,规范化水平不高;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公开的形式单一,网上公示的信息时效性有待加强;三是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公众的参与还有待加强。
    2009年,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完善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和规定,完善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审批(备案)制度,规范公开和审批程序。从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进程。
    二是完善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信息。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和原则,在原有的公开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的公开社会热点和敏感项目,扩大主动公开内容,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同时及时更新和清理&ldquo;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rdquo;和&ldquo;沈阳卫生信息网&rdquo;的信息。通过设置触摸屏、政府信息公开栏、政府信息查询室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地向人民群众进行公开。
    三是加大公众参与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加大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论证会、新闻发布会等制度,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进行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