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转发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
为贯彻《疫苗管理法》和《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中办发(2018)70号)精神,按照《关于印发加快推2019)50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免疫规划疫苗统筹管理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9)618号)有关要求,全面推进全省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降低疫苗安全管理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市卫生健康委转发了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制辽宁省全面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文件主要内容
《辽宁省全面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具体措施及时间安排、保障措施共四方面内容。
《方案》确定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部门管理责任,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全面提升预防接种工作水平,保障预防接种服务安全,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接种单位标准化、接种工作规范化、全程监管信息化、基层管理网格化”的工作目标。
《方案》从八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并明确了具体措施及时间安排:一是加快推进乡镇集中接种全覆盖;二是关停设立在疾控机构内的接种单位;三是严格预防接种单位准入;四是规范疫苗储存、配送;五是建设预防接种全程追溯体系;六是完善监管和监督体系;七是加强近效期疫苗和报废疫苗管理;八是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工作。
三、落实《通知》的有关要求
一是建立稳定的免疫规划工作运行保障机制;二是强化疫苗综合监管;三是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