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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沈阳区域卫生规划(2021-2025年)》 的政策解读
来源:规信处 2021-10-15

一、规划背景

(一)基本现状

1.机构情况。“十三五”期间,全市基本建成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至2020年底,共有医疗机构5177家。

2.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至2020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共开放床位 72925张,其中医院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68575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350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8.04张,其中公立医院 5.83张、社会办医院 1.67 张,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48 张。

3.医疗卫生人员情况。全市共有卫生从业人员102300 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为3.71 人和 4.35 人,医护比为 1:1.17。

4.医疗服务能力。2020年,全市医疗机构提供门急诊服务 3563.03 万人次(总诊疗人次),其中医院 2596.14 万人次(占72.8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908.06万人次(占 25.49%);入院人数132.84万人,其中医院129.74万人(占 97.6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6万人(占 1.96%);住院病人手术55.72 万人次。

5.居民健康水平。全市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主要健康指标均已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2020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为 80.94 岁,比 2015 年提高 1.07岁;孕产妇死亡率为0.078‰,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 2.62‰,较 2015 年下降 2.24个千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5.49%,7 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 95.87%,沈阳市个人卫生支出占总费用比重28.67%。

(二)存在问题

1.资源配置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城乡卫生资源布局不平衡,三级以上医院绝大多分布在城市,高学历、高技术人才也多向大中型医院聚集,基层医院医疗资源质量不高。区域间、机构间发展不平衡,中心城区周边新区医疗服务市场有待开发。

2.资源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资源整体利用率有待提高,城市大医院规模不断扩大,优质医疗资源集中,资源利用率普遍较好,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资源利用率偏低。   

3.人才队伍建设有等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不足,与高标准建设健康沈阳目标不相适应。公共卫生人才队伍短缺,特别是基层卫生人才不足,能力不强的问题仍然突出。

4.服务能级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和服务层级不明晰,各级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没有得到科学规划和明确界定。

(三)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这一时期,卫生健康现代化在整个社会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凸显,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进一步迈向均等化、均质化、整合化、精准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区域卫生健康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重要历史阶段。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加快“健康沈阳”建设,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打下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突出健康第一。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市居民提供,让人民群众共享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的成果。

二是坚持改革赋能,促进健康公平。以公平可及和群众受益为目标,持续深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三医联动”,推进政策协同和政策创新,调动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不断把医改向纵深推进,努力化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

三是坚持系统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发展增量、提高质量,统筹城乡、区域及系统内各领域资源配置,强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推进预防、医疗、康复、教学、科研的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体系整体运行效率。

四是坚持多元参与,强化共建共享。营造平等竞争、公平开放的发展环境,树立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大健康理念,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的局面。

(三)发展目标

打造高质量、现代化的“健康沈阳”。以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为契机,到2025年,建立与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配置更加均衡、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能力更加高效,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全市人均期望寿命预计81.29岁,个人卫生支出占总费用比重不高于27%。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资源配置

1.机构。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主要包括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院),主要提供疾病诊治,特别是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承担健康教育、医学教育、培养医学人才、科研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紧急救援、支援社区等任务。民营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政府办医院包括省办医院、市办医院、县办医院。市本级设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医疗急救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各1所。

2.床位。2020年,我市医疗机构总床位数为8.04张,2025年总床位数控制在千人口7.6张,公立医院原则上公立医院床位原则上控制在千人口5.3张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千人口0.5张。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全市总床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0%;综合医院的中医病床位数应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平均住院日数控制在9天以下。

床位增量优先配置在资源短缺区域和社会办医领域。控制综合性医疗机构床位配置总量,通过调整床位结构,增加康复、护理、儿科、精神卫生、老年病、耳鼻喉等专科床位配置,完善专科床位比例结构,纳入全市统筹平衡。

3.人员。在控制全市卫生人员总量前提条件下,重点调整现有卫生人员的结构和布局。2025年,全市医护比配备标准要达到0.86,床护比要达到1.92;每万名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师,护士与全科医师按1:1配备。

4.设备。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我市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

5.学科。合理设置医学重点学科和临床特色重点专科。市级医学重点学科按功能定位实行支撑学科、扶持学科分级配置。

6.财力。按照财政规划管理要求,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衔接,落实政府在公共卫生、基层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等领域的投入责任。

(二)突出补强短板,加快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现代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一是加快推进市县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改善疾控基础条件,提升市县疾控机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二是健全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

2.建立健全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三级医院功能定位,扶持具备条件的省级医疗机构建成立足沈阳,服务东北,面向全国的东北区域医疗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危重疑难病症的诊治任务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能。

3.加快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打造15分钟内可及的社区卫生服务圈。大力推进基层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2025年底前全面实现每个乡镇设立一所政府办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4.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力度。着力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分布均衡的高素质卫生人才队伍,培养和引进国内知名、国际有影响的高端学科带头人、学科后备带头人。

(三)突出功能整合,加快深化医疗卫生分工协作

1.全面深入推进整合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市县级公立医院以组建医疗集团、医联体、医共体等方式实现医疗资源逐级下沉和纵向整合。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一是全面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二是全面深入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

2.深入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以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加快建设以双下沉两提升、双向转诊、家庭医生签约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分级诊疗模式,进一步深化“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

3.高水平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快建设符合中医药特点,由省级驻沈中医机构、综合性中医院、中医门诊部、中医专科诊所、综合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等组成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实现全市城乡中医药服务网络的全覆盖。

(四)突出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均衡均质

1.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一是加快优质医疗资源区域均衡布局。二是推进服务资源城乡均衡配置。三是实施分级诊疗过程中医疗质量连续化管理。

2.高品质共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是实施重点慢性病干预计划。二是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三是实施健康保障惠民行动。

3.高起点推动区域卫生全面数字化转型。一是强化信息化顶层设计。二是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信息互联互通互认。三是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到 2025 年,全市公立医院智慧医疗覆盖率达到 9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域卫生规划是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二)强化协调推进

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医疗保障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推进区域卫生规划的落实。

(三)严格规划实施

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将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严格床位规模分级审查备案和公示制度,规范机构、床位、人员、设备、技术的许可准入,对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必须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进行严格管理。

(四)深化监督评估

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在评价过程中, 要实行公开评议、公平竞争,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适时开展联合督查,推动规划落实,确保医疗卫生资源发展有序、配置合理、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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