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晓梅委员:
关于政府应当进一步规范感染新冠病毒人员信息发布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年初以来,我市陆续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查找传染源,切断疫情传播途径,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市卫健委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要求,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通过询问患者本人及家属,并结合公安机关相关大数据信息比对,坚决执行绝不漏掉一个信息、一个细节的工作要求,在24小时之内迅速形成流行病学报告并发布确诊病例行程轨迹。2021年1月3日起,省卫生健康委每日两次进行疫情动态发布,市卫健委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密切配合,克服了部分确诊病例近期行程复杂、主观描述不完整、隐瞒行程等困难,紧跟节奏每日两次在市卫健委官方网站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进行发布,确保及时提醒与确诊病例可能有过接触的市民及时向社区报备,减少外出,做好个人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疫情传播风险。
发布新冠肺炎确诊患者行程轨迹目的是提醒在感染者到过的地点和时间里不知情的广大市民,在第一时间必须进行核酸检测、隔离或就医,从而阻断疫情的进一步传播。我市发布的患者行程轨迹包括患者性别、居住小区等个人基本自然信息,以及感染者之间的姻亲或血亲关系是为了让市民进一步了解患者在新冠肺炎潜伏期内的活动范围,以及患者感染病毒的途经(亲属之间传播),在保护患者隐私的前提下,最大可能满足市民及媒体的知情权,有力回击虚假信息传播,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社会恐慌。
下一步,市卫健委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与流程,并参照先进地区经验,在达到充分告知市民疫情传播风险目的的同时,避免公布与疫情传播无关的患者个人基本自然信息,同时做好媒体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切实保护公民个人合发信息不受侵犯的权利。
感谢委员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