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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年人居家医疗问题的建议 (第0693号)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2021-05-25

  
孙志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年人居家医疗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我市从2001年开始,逐步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在全市基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有9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3个乡镇卫生院,经过逐年的建设,基层医疗机构布局已逐步完善。在此基础上,我市通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以奖代补建设乡镇卫生院,提升机构的硬件建设水平;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加强机构的的内涵建设,提高机构规范服务水平;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建设,增强基层医疗机构以居民健康为中心,贴近居民提供主动服务。

二、加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

沈阳市早在上个世纪就步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20年底,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占全市总数的26%以上,8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占全市总数的13%以上,人口老龄化水平远高于全国和辽宁省平均水平。对此,我市积极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老年人卫生健康服务做为重点纳入到卫生健康各项政策中。

一是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我市实施新医改工作以来,老年人作为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提供重点服务的人群,一直是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之一。特别是针对人口老龄化加剧和居民的健康需求激增的社会学现状,我市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子健康档案、对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对筛查出的健康问题和健康危险因素按照规范进行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使全市城乡居民平等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全市居民的健康水平。

针对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我们采取的主要做法有:一方面是为老年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基层医疗机构为我市常住居民中的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筛查和记录老年人健康状况,根据健康状况进行规范管理,每年为老年人进行1次免费体检,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情况,并随时进行指导;另一方面落实慢性疾病随访管理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重点关注老年人常见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通过居民健康档案和每年体检发现慢性疾病情况,结合病情按照相应的慢病管理规范进行主动随访,指导老年慢性病患者合理用药、血压血糖监测等管理。

二是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模式。

沈阳市于2017年8月8日,由沈阳市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扶贫办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沈阳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正式下发,标志着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正式由试点运行转为全面实施。

我市组建签约服务团队按照“1+1+N”的模式,由“家庭医生+团队助理”为主体,将二、三级医院专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医技人员、计生管理人员等引入团队,发挥不同人员的作用,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综合性的健康服务。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1793个。在签约服务内涵方面,我市在签约服务模式建立之初,就将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等做为重点人群进行推广,针对老年人特点制定了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内容清单,供各区县卫生健康部门在开展签约服务工作中参考。老年人服务包内容包括健康评估、体检检查、辅助检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各地区进一步细化服务项目,积极探索为高龄老人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每年不少于一次上门出诊服务。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进一步方便老年人居家医疗方面的工作,市卫健委制定下发《关于做好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化卫生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沈卫办发〔2020〕231号),组织各级医疗机构针对老年人使用互联网和智能设备中遇到的困难,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界面设计和服务功能,充分考虑老年人使用习惯,简化网上办理就医服务流程,为老年人提供语音引导、人工咨询等功能。在互联网医院建设中充分融入方便老年患者的就医服务流程,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与医疗机构自助挂号、取号叫号、缴费、检验报告、取药等智能终端设备的信息联通,优化线下线上一体化服务。同时,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实施“强基行动”,进一步建强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不断充实人员队伍,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夯实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和卫生服务的能力,同时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持续主动服务,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内容,为老年人健康提供服务。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