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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卫生健康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办公室 2021-01-22


2020年,市卫生健康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印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并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3号),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围绕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公开。

一、总体情况

我委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对照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标准,对我委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改版,全面推进基层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管理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改版后的“政务公共”专栏,分为5大主题,25个子栏目,栏目主题设置清晰,更方便公众按需要查询。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委门户网站公共政府信息6191条,主动公开以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名义印发的文件11件,并全部进行了政策解读。

“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本届活动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参加活动部门186个,参入工作人员1399人/次,接待群众18241人/次,解答政策咨询12491件/次,发放材料23862份。

(二)全面公开疫情信息

逐条对照《沈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表》工作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细化职责,明确分工,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和公共卫生知识日常的普及。

市卫健委在“云端”大型政策咨询活动现场与线上公众沟通交流,对公众关心的我市根据防疫形势变化采取了哪些疫情防控新举措,核酸检测相关疑问进行了详细解答。使公众更好地了解我市防疫形势,为百姓健康和复产复工提供了重要保障。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等线上模式,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线上”和公众沟通交流,将疫情防控期间新的政策进行线上发布,充分展示我委为做好疫情防控,提供的有力政策保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不断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在门户网站设立专门栏目,公布依申请公开流程、渠道和申请表格。严格执行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登记、备案、答复健全。2020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共15件,其中14件为自然人申请,1件为其他组织申请,均已按时限和要求对申请内容进行了答复。

(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共收到市人民政府交办建议提案118件,其中:市人大建议62件(主办47件、协办15件)、市政协提案54件(主办34件、协办20件)、省人大建议1件、省政协提案1件。已全部按时限办理完毕。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已完成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工作。改版后“政务公开”专栏将我委机构职能、决策部署、公共卫生、执法结果等全面公开。

按照《关于印发沈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印发《沈阳市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指南》(全市共26个试点领域),对公开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等进行了明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989

减少9623

1536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

减少13

4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9

462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1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1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1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的问题。市民关切的民生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我委将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梳理各栏目更新时限,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最大满意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下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和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实效。严格执行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重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实现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增进公众对政府政策的理解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一是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坚持公开常态化,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着力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以“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6个试点标准”为指引,强化信息梳理,进一步梳理本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按照要求完善卫生健康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二是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抓好疫情防控信息、专项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经济运行、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