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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沈阳治未病专科联盟的通知
沈卫发〔2020〕11号
来源:中医综合 2020-11-05

沈卫发〔2020〕11号

各区、县(市)卫健局,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的意见》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加快推进我市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沈阳治未病专科联盟。

一、首批治未病专科联盟成员单位

沈阳市中医院、沈阳市第二中医医院、沈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辽宁奉天中医院、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沈阳市骨科医院、沈阳市和平区中医院、沈阳市沈河区第二中医院、沈阳市皇姑区中医院、沈阳市苏家屯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沈阳市新民市中医院、沈阳市和平区西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沈阳市铁西区霁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治未病专科联盟宗旨

探索中医治未病专科优质医疗资源、人才技术、管理经验的合作共享模式,通过团结合作、学科建设、资源互补等形式,建立紧密型治未病专科医疗联合体,共同提升治未病医、教、研、产、用整体综合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治未病专科联盟发展目标

到2022年,初步形成中医特色明显、技术适宜、形式多样、诊疗规范的治未病服务体系,中医治未病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领域和服务模式不断拓展,产品种类更加丰富,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治未病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四、治未病专科联盟主要任务

(一)加强专科联盟单位治未病科室建设,将治未病服务拓展至医院其他临床科室,逐步融入疾病诊疗全过程。推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提供规范的治未病服务。

(二)全面提升治未病服务能力,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拓展治未病服务,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慢病防控、养老服务、儿童及孕产妇保健等领域开展治未病适宜技术推广应用。

(三)建立完善的治未病专科人才培养体系,搭建治未病专科医师学术交流平台,通过名医传承、学术交流、进修培训等方式,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学科团队,培养一批高层次治未病骨干人才,打造一批高水平治未病人才队伍。

(四)加强中医治未病科研。促进治未病标准规范的推广应用,开展治未病技术方法遴选与特定健康状态人群治未病干预规范方案的制定,在治未病专科联盟成员单位内,逐步建立统一、疗效确切的治未病诊疗规范。丰富和发展治未病服务技术方法及产品。

(五)开展治未病科普宣传。普及治未病理念和知识,弘扬中医药文化,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推广中医传统运动和宣传养生保健知识。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文件链接:《关于成立沈阳治未病专科联盟的通知》解读

文件链接:图解:《关于成立沈阳治未病专科联盟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