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要求,经市疫情防控专家组研判,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我市部分区域风险区等级调整如下:
以下区域解除高风险区
(一)和平区
南湖街道南三好街1号尚景新世界5号楼
(二)于洪区
北陵街道玉祥明居小区G1-G20号楼、Y1-Y18号楼、D1-D12号楼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2022年11月29日
主办单位: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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